省公安厅出台服务经济转型升级“25条”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实习生 蔡楠 通讯员 谢佳
为扩大内需“特事特办” 帮扶企业被放在“25条”的最前面,包括对当前为扩大内需而投资的在建及新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其所涉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公安机关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主动提供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25条”,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以及目前生产经营活动遇到困难的企业的联系,加强对其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指导,积极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 建立经济犯罪防范警示制度 全省公安机关要建立经济犯罪防范警示制度,在侦办合同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可防性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对受害单位所存在的管理漏洞,公安机关要及时向其发出防范建议书,对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防范预警,帮助企业及群众提高识骗防骗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身份证真假可电话查询 “25条”明确,全省公安机关要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民免费提供浙江籍人员身份证信息电话核查服务。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景华说,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用工、租赁、交易等社会活动中需要确认相对人身份时,可在工作日拨打被核查人所在市公安局服务电话(各市公安局服务电话附后)进行核查;如被核查人属非本市常住户口的,也可直接拨打省公安厅服务电话(0571-85228300)核查。 但是,这个查询仅限身份证信息真实性的查询。在提供被核查人的公民身份号码与姓名后,公安机关将根据查询结果告知“一致”“不一致”和“查无此号”三种核查结果,但不提供其他信息。 另外,全省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 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 “25条”明确指出,在汽车保有量1万辆以上的县设立汽车检测线,方便群众就近检测和上牌。对临界强制报废、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逾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记分达到满分的驾驶人,以信函、电话、短信或者现场书面告知等形式,告知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另外,一些地方已施行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将在全省全面实行。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在城市及城市周边道路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明年5月实现交通违法异地缴罚 明年5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异地罚缴制度。今后,本省注册的车辆在省内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在行为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 另外,全省高速公路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行异地处罚制度,即在高速公路上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等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可在全省高速交警部门任何一个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对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简易事故,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实行快速处理。对除需技术鉴定之外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在5天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高速应急救援统一拨打“12122” “25条”指出,全省建立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中心,统一使用“12122”电话号码,以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投诉,提高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另外,高速部门将在浙江在线、“交通之声”全面公布高速路况、预警、交通违法等信息。 在全省高速公路省际卡点和各主要出入口设置执法服务岗亭。岗亭工作人员在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的同时,为有需要的司乘人员提供指路、相关高速公路通行地图等服务。 危化物品运输、火灾事故处理“减负” “25条”提出,对需在高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可直接到所在地高速交警大队办理初次申请和换发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证。6个月内没有发生有责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化品运输单位,其通行证有效期限由1个月延长至2个月。 另外,市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其项目业主可就近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申报。对单位发生火灾的,简化火灾调查程序。火灾调查结束后,当事人对原因无异议、申请提前解除现场保护的,原则予以同意,方便企业尽快办理保险理赔等灾后事宜,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时间大为缩短 “25条”措施缩短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的时间。如省消防总队在收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报审资料后,对符合论证条件的,由原不定期限组织论证,改为在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论证。消防总队受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强制检验的,由原不定期限办理封样,改为7个工作日内办理。公安机关审批爆破作业项目时间,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缩短至15天内。《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的审批发放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另外,海港边检站在业务量集中的区域设立报检和办证受理点,实现海港边检辖区办理边检手续、证件“一站式”服务。在同一口岸内,因工作需要跨港区长期登外轮的,经由一家边检站培训合格,即可申领“一港通”证件,在口岸各港区登轮。 附件: 各市公安局身份证信息电话 核查服务电话 杭州市:0571-87067119 宁波市:0574-87062352 温州市:0577-88327366 湖州市:0572-2256678 嘉兴市:0573-82093993 绍兴市:0575-85173576 金华市:0579-82512260 衢州市:0570-3112458 舟山市:0580-2072217 台州市:0576-88212402 丽水市:0578-2786277 |